國立中正大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舊生註冊須知
適用對象:一般生舊生
一、註冊繳費:學雜費及學分費
(一)繳費單下載:111年1月25日起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下載列印。下載網址及操作說明:請至【本
校首頁】--【常用連結】--【學雜費繳費】。
(二)繳費內容包括:學雜費、住宿費、住宿保證金、代收宿舍電費、學生團體保險費、電腦實習費(大一、
碩一、轉學生需繳費)。學士班延畢生應於繳費期限內先繳交「學生團體保險費」。待加退選課截止
後,若修習學分在9學分(含)以下者,依各科單價乘上學分數計算學分費,在10學分(含)以上者,
則收取全額學雜費。
(三)繳費截止日:111年2月14日止。未完成註冊繳費,經本校發函通知仍未辦理者,視同未完成註冊手
續,依本校學則(第七條)規定應令退學。
(四)請依繳費期限(註冊截止日前),持繳費單至臺灣銀行各地分行及郵局繳納。或利用ATM轉帳、超商及信
用卡繳款,收據請自行妥善保存(毋須繳交)。
(五)不同繳費管道入帳時間不一,若有已經繳費但因學校尚未入帳導致年級無法升級,而無法選修有年級限
制之課程者,請持繳費收據至教學組登錄註冊。
(六)學分費:碩、博士班學生、學士班延畢生及修習教育學程學生,根據加退選截止後之選課資料計算學分
費,預定於111年3月23日起至4月6日止繳納學分費,請同學自行上網下載學分費繳費單。未繳交學分
費,經本校發函通知仍未辦理者,視同未完成註冊,依本校學則(第七條)規定應令退學。
(七)繳費單金額請勿塗改,如有疑問請向總務處出納組(分機13306)查詢。
二、開始上課日:111年2月14日(一)
三、休學
欲辦理110學年度第2學期休學或續休學者,請於111年2月11日(五)前完成休學程序,可免繳學雜費。自本校行事曆學生上課開始日起,須先繳費註冊後再辦理休學,休學退費依本校學則第七條之一辦理。
休學期間學生仍享有參加學生團體保險之權利,若於學期開始前新辦休學者或於休學之學期,仍請於每學期初之註冊期間內下載繳費單,於當學期規定之繳費截止日前繳清保險費用;若逾期未繳款則無法享有學生團體保險的保障。
四、選課:
查詢請撥分機11212、11208。
(一)第二階段(加、退選)選課日期:111年2月14日起至3月1日止。
(二)注意事項:
1、選課系統開放及結束時間,以選課系統之公告為準。
2、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未達本校學則下限規定者,應令休學。
3、加退選課截止後,學生逕行檢視所選課程,若有疑義請於加退選截止後(不含截止日)一週內向教學組提出,逾期未提出,均以網路資料為準,不得提出異議。
4、因未完成繳費註冊致年級無法升級,將無法選修有年級選課限制之課程,請同學儘早完成註冊繳費。
五、學生兵役業務:
凡申請復學學生(男同學未役者),請於註冊前至學務處學生安全組,辦理學生緩徵事宜;若休學期間自行申請服兵役者(俗稱當兵),復學後請持退伍令影印本至學務處學生安全組,辦理儘後召集事宜。※ 有任何疑問請洽學生安全組校內分機17266承辦人。
六、學生團體保險退費:
有任何疑問請洽衛生保健組承辦人,校內分機12345。
(一)學校註冊繳費單統一包含學生團體保險費用但非強制性參加,不參加者請填具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
書,經本人、家長及系所主管簽名後,請於 111年 3 月 15 日前繳回衛生保健組,日後將辦理退費。
(二)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請於衛生保健組網頁下載 。
https://health.ccu.edu.tw/p/412-1003-254.php?Lang=zh-tw
七、就學貸款:
(一) 申請時間:111年1月25日起至111年2月14日止(配合本校製作註冊繳費單及註冊截止日)。
(二) 繳回【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】第二聯(學校存執聯):
完成線上申貸或臨櫃對保後,請務必將第二聯於111 年 2 月 14 日前繳回或掛號寄回學務處生活事務組
陳玫錦小姐收(地址:62102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 號)。
(三) 申請就學貸款學生如未完成程序或未繳回學校存執聯 ,經本校發函通知仍未辦理者,視同未完成註冊
手續,依本校學則規定應令退學。
(四) 已申貸者,一經休學、退學者,即喪失可貸資格。
※ 就學貸款、學雜費減免、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詳細說明、申辦流程及注意事項,請至學務處生活事務組網頁查閱:
中正大學首頁→行政單位→學務處→關於本處→生活事務組→助學服務
網址:https://studentlife.ccu.edu.tw/p/412-1001-193.php?Lang=zh-tw
承辦人電話:(05)2720411轉12104(就學貸款)
12107(學雜費減免)
12109(弱勢助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