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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、博士班研究生可依教育部規定發給獎、助學金,並可參與本系由科技部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及其他公、民營單位合作之研究計畫,支領薪津。

 

 

 

    校長獎
學士班

 

 

  • 優秀學生獎學金

 

優異學生,每班二名。每學期至少須合乎最低修業的規定學分,且無不及格科目。優秀學生人選由各學系自行推薦。

獎項內容:得獎人可獲得獎學金貳萬元及獎狀乙幀。

(本系推薦之學生,除上述規定外,該生需修習前一學期該年級所有必修課。例如:本系於下學期審查時,目前大一下之A生前一學期並未修習地球與環境科學概論(一),本系將不推薦A生)

 

符合申請門檻 (優秀學生推薦標準係採計前一學期之成績,其人選以全班排名前 25%(無條件進位)進行篩選) 的學生由系辦個別通知,收到通知後請於期限內將申請表交至系辦,最終名單由系上開會決定

 

碩士班
相關規定

 

本校校長獎暨優秀學生培育實施要點

地環系校長獎暨優秀學生遴選原則

校長獎申請表:doc / odt / pdf

 

 

 

 

    助學金

 

依本所每年所獲分配之獎助金額度而異,獎學金及助學金金額則視每學期實際狀況調整。

 

相關規定: 地環系獎助學金核發作業須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地球物理獎學金(校外獎學金)

 

大三、大四學生已修習地球物理或相關學科四個學分以上,前學年學業成績均及格總平均成績在七十五分(含)以上,地球物理相關學科最佳兩學科或四個學分以上之平均成績七十五分(含)以上,操行成績甲等且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。 獎學金金額每學年貳萬元。

其他申請資格及詳細規定請至中華民國地球物理學會網頁查看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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